【本報訊】勞工處今日起推行「工作試驗計劃」,透過為期一個月的試工,協助二千名長期失業的求職者進入勞動市場,現已有逾百僱主表示有興趣。勞工處就業科高級勞工事務主任吳國強表示,已制訂多項措施防止試工計劃遭僱主濫用以聘請廉價勞工,包括要求在試工期滿後不續聘員工的僱主作出解釋,若無合理解釋,有關僱主將禁止再參與計劃。
選二千人參加
吳國強說,現時有約五千名已登記的求職者失業三個月以上,少數人更失業逾九個月,處方會挑選其中二千人參加計劃,安排到機構試工一個月,若出勤率逾八成,則可獲五千元津貼。現已有酒家、油公司、藥行、著名餐廳連鎖店表示對計劃有興趣。
他說,在五千元津貼中,僱主只需支付其中五百元,餘下由處方資助。處方會嚴禁僱主變相聘用廉價勞工,另外,由於試工期間勞資雙方沒有僱傭關係,僱主毋須購買勞工保險,故處方已替參加者購買勞工、醫療保險及意外引致的第三者責任賠償。
不過,職工會聯盟幹事馮繼遠批評,處方無法阻止蓄意濫用計劃的僱主乘機聘請廉價勞工,該計劃也不能有效解決結構性失業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