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上周向立法會遞交有關綜援深入就業檢討的文件,指出政府正研究將為健全成人的綜援個案,訂立領取綜援的最高時限。本周的扶貧委員會將討論「由福利到工作」(fromwelfaretowork),而其中一項政策選擇,亦是為領取福利訂立最高時限。從種種迹象顯示,政府繼要求有十五歲以下子女的綜援單親家長出外工作後,將進一步收緊綜援的領取資格、將有工作能力的個案趕出綜援網之外。
黃 洪
香港中文大學社會工作學系助理教授
筆者估計政府是在多年削減綜援金額及津貼後,單純靠減少福利的吸引力,已經不能再改變綜援個案及開支仍然向上的趨勢。現在新的總體策略,是要加強福利系統的推力,將有工作能力的人「推回」勞動力市場,避免這些人長期依賴綜援。政府的如意算盤,是在這一方面減低政府的財政開支;而另一方面,令有工作能力的綜援受助人重回勞動力市場,亦是有效的扶貧方法,令這些人的生活得到改善。
但問題是,這會將接受福利的人推向一個怎樣的勞動力市場?社會是否有足夠的工作福利配套措施,如負入息稅、兒童入息稅等津貼,協助受助人就業後的生活?
香港的經濟情況現時雖稍為復甦,失業率開始下降;但事實上仍有二十萬人失業,及有大量低學歷、低技術勞工就業不足。復甦的行業只集中在旅遊、零售等行業,這些行業會吸納較年輕的員工,只要製造業及建造業等可吸納非技術勞工的行業未復甦,中老年失業工人要重回勞動市場,仍面對很大困難。
那些幸運可以重回勞動市場的失業工人,多是在服務業中找到非技術工作;男性多從事護衞、物業管理、看更等工種;而女性則多從事清潔、家務助理等。
這些工作的共通情況是工資低、職業保障低及工時長。如女性每月的工資只有約四千元,男性的工資亦只有大約五千元。而且這些工種近年多由承包商或外判商經營,工作較不穩定、合約期短、合約完結後也可能不予續約,工時亦長達十至十二小時。
現時香港仍未有立法保障最低工資及標準工時,令低技術工人的工資愈來愈低。若政府決定要將有工作能力的綜援受助人「推回」勞動力市場,只會大量增加低技術工人的供應,進一步將低技術工人的工資推低。現時這些工人依靠這個水平工資餬口已不容易,常要靠超時工作或兼職才能應付日常所需,若因工資進一步下降而無法養活自己及家人,必會帶來更多怨憤和問題。
若政府要推行工作福利,其中一個重要前提,便是先設立最低工資及標準工時的保障;否則便會傷害低技術工人的生計。這些工人已承擔了經濟轉型的主要代價,再要他們承擔福利政策轉變的成本,來減低政府開支,是否符合公平和公義的原則呢?
從海外推行工作福利的經驗中可見,除了設定領取福利期限的「大棍子」政策把受助人推出福利制度外,亦有一系列「紅蘿蔔」政策,用以增加工作吸引力。例如設立負入息稅制度,即若工作入息低於可供養家人的水平,政府便要補貼入息與水平的差額,但並不由福利部門提供,而改由稅務部門提供,減低福利的標籤效應。
負入息稅的設計,是受助者必須工作才能享受有關補貼,有效加強受助人的工作動機,亦能照顧一些連最低工資也保障不來的家庭,如家庭人數多、要照顧殘疾長者及兒童等。另外,有些國家會為在職人士設立子女退稅計劃,這類政策亦有效協助低收入及子女多的家庭。
所以真正工作福利的設計,應有一系列配套措施,還必須加強勞工保障。單用大棍子強迫政策剝奪他們的領取資格,只是把受助人趕走,讓他們跳進完全沒有保障的汪洋大海,自生自滅。這是我們希望看到的處境嗎?沒有最低工資,哪有工作福利?只有工作剝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