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豪宅地皮普遍受發展商追捧,但本周三截標的淺水灣道115號淺水灣大廈A座,則礙於地契列明高度限制,預期僅個別甚具實力的發展商或鄰近業主競投,出價將剔除重建價值,約3億至4億元。
有發展商認為,落成近半個世紀的淺水灣大廈A座,重建價值有限,因附帶太多限制,不能超過7層,地契又有35呎高度限制;即使按現有高度和樓面重建,亦可能要補地價,縱然位置及景觀俱佳,價值僅能參考同區舊樓,呎價約1萬元。
據土地註冊處登記,該廈業主裕興置業57年買入時,與賣方訂立協議,重建高度不能超過7層。對此裕興置業未有回應,代理仲量聯行則以涉及法律問題拒絕評論。
測量師說,淺水灣大廈A座的限制性契約有別於一般地契限制,涉及現有和上手業主的立約,單方面修契可能引來訴訟;有關限制並無在毗鄰的淺水灣道113號和117號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