矽谷手記:間諜軟件定義爭論不休

矽谷手記:間諜軟件定義爭論不休

隨着網上廣告不斷流行,透過間諜程式(spyware)賣廣告的手法愈來愈普遍,這類名為躍出式廣告(pop-up)的定義就是當用家在使用某程式時,廣告視窗就會自動顯示出來,例如Hotbar、Claria等公司就不斷改進這類技術,但他們卻不斷澄清其軟件並不是間諜程式,自稱為「行為廣告」(BehaviorAdvertising),就是針對用戶在網上的不同行為而自動下載相應廣告。另一邊廂的陣營,是各大小防毒公司,推出各式各樣的反間諜程式,亦同時把這類「行為廣告」定性為間諜程式。

兩陣營互相攻擊

間諜程式近年興起,要清楚界定實非容易。所以上述兩陣營爭論得喋喋不休,互相攻擊,例如矽谷的Claria就多次向反間諜程式提出書面投訴。數個月前,Claria就向防毒軟件公司McAfee投訴,指其不應把Claria定為高危的間諜軟件,雖然McAfee後來發出的新聞稿承認Claria並非高危,但依然把Claria定性為間諜程式。
其實,小弟覺得程式是否「間諜」,關鍵在於該軟件是否有入侵你的私人資料。基本上,Claria、Hotbar等全都承認會根據用戶在網上搜索器輸入的資料,來自動下載相關的廣告,例如你在網上經常找尋有關汽車的資料,某品牌的汽車廣告便躍出(Pop-up)到你的電腦。要知道雅虎及Google都會在搜索的過程中賣廣告,和上述的「躍出式廣告」也只差一線。如果這些廣告公司在充份知會用戶的情況下賣廣告,例如使用點對點軟件Kaaza時都會把Claria一併下載,就算多了幾個Pop-up廣告,用戶亦已衡量過。不過,某些廣告程式過了火位,連用戶的個人資料如電郵、姓名等也暗地裏記錄起來,這是名副其實的間諜程式。

保護私隱最上策

其實各家網上公司都爭取每一個機會來賣廣告賺錢,例如Google的Gmail都會自動掃描各用家的電郵,然後顯示出相應的廣告。不過,他們做得高明一點,沒有Pop-up,不會太礙眼,大家便習以為常。對小弟來說,這些公司全都是同類──「生人勿近」,用家不能完全依靠反間諜軟件來保護自己,最後都會向某部份的「行為廣告」公司屈服。筆者認為大家緊守着對自己私隱保護的底線,才是捍衞本身利益的上策。
魯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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