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修工人工傷 沒勞保 不獲補償<br>僱主否認有僱傭關係

裝修工人工傷 沒勞保 不獲補償
僱主否認有僱傭關係

一裝修工人受聘於一工程公司,在工作期間受傷,因沒有工傷補償保險(勞保),僱主拒絕負責醫療費用,並否認雙方有僱傭關係,工友只得向《蘋果》及勞工處投訴,勞工處要求僱主舉證,證明雙方不存在僱傭關係。

「我受傷嗰陣,老闆重幫我召救護車,後來佢醒起冇幫我買勞保就推我上的士即刻走,𠵱家佢唔認我係僱員,惟有搵勞工處幫手!」早前在工作時跌傷腰部的裝修工友林先生,現時仍須佩戴腰箍及定期往醫院覆診。
林先生向記者吐苦水,他於今年五月受聘於一工程公司,雙方只作口頭協議,沒簽合約,就被派到牛頭角淘大花園一單位擔任裝修工作,其間,他在高位燒焊時失平衡跌下,腰部受傷痛至動彈不得。

至少休養一年才康復

他稱,當時公司工程負責人在場及代召救護車,惟其後突稱「冇買勞保、你唔好出聲,我負責所有醫藥費。」之後便離去。
林先生說,由於其腰骨被壓扁,當時留醫半個月,並且需進行手術及要定時到醫院覆診,醫生指至少一年才康復,不能工作之餘更需負擔沉重醫療費。
「我同老闆講,咁大筆醫療費未必可以負擔;佢就不斷叫我唔好同勞工處舉報,否則我唔認你係我員工,你乜嘢補償都冇!之後真係唔肯負責,重完全唔聽我電話。」

要僱主證明雙方關係

他說,由於沒有合約,追討賠償時有爭拗,他決向勞工處求助,「好彩勞工處要求間公司舉證,證明雙方有冇僱傭關係,連工友都可以幫我做證,協助勞工處調查。」
勞工處發言人表示,林先生報稱是受僱於「華記室內裝飾工程」,勞工處經多番嘗試才能聯絡該公司負責人,對方否認與林先生的僱傭關係,但同意盡快提供進一步資料,以便勞工處就有關爭議作調查及跟進林先生的工傷補償申索。

不為僱員購勞保可被控

根據〈僱員補償條例〉,所有僱主必須為其僱員(包括全職或兼職)投購工傷補償保險(勞保)。僱主若不依法例為其僱員投保,可被檢控,一經法庭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兩年。如僱主未有投購勞保,僱員一旦在受僱期間受傷,僱主仍須支付工傷補償。

可申請補償援助

僱員補償援助計劃是根據〈僱員補償援助條例〉成立,旨在提供援助金予因工受傷而已用盡一切法律和財政可行的方法,仍未能從僱主收到應得補償的僱員,他們可向僱員補償援助基金管理局提出申請。
資料來源:勞工處
(○六一四○七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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