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花內購新指引形同虛設

樓花內購新指引形同虛設

【本報訊】地產建設商會(商會)昨日向政府提交新樓花內購指引,即時生效。不過,指引內15項內容卻不適用於投資者或員工的交易。業界認為若發展商賣樓花予投資者,可毋須遵守新指引,新措施便形同虛設。

不設罰則無阻嚇作用

立法會議員兼民主黨主席李永達批評新指引並無提及違規發展商的刑罰,無阻嚇作用,並要求商會解釋為何投資者不受新指引限制。他認為,新指引內容(見表)較以前具體,但不足以保障消費者,最「離譜」是商會沒說明違反指引發展商的懲罰,例如公布名稱、譴責或取消商會會籍等。
消委會總幹事陳黃穗也認為,新指引欠缺罰則是太簡單,期望商會就此向公眾作出交代。

投資者員工獲豁免

對於新指引並不適用於向投資者和員工的銷售,李永達認為,很難界定買家是否投資者,商會須澄清為何作此安排,政府也應檢討內購對象只限員工,及限制內購比例為10至20%。
李永達又指出,指引內多項內容過份寬鬆,他認為,所有內購單位價單均應提早一天派發,而非首批才有此限制;發展商公布售出單位數目及價格須以正式買賣合約為準,以免借非正式的貴價交易誤導買家;若發展商聘用的代理,提供失實資料應被取消其公司代理權。
商會昨日已向會員發出新指引,即時生效,商會副主席梁志堅說,指引更具體列明會員內購樓花時應遵守事項,相信可令內購更具透明度,貫徹以置業人士利益為依歸的目標。

地產商會:更具透明度

房屋及規劃地政局發言人表示,會密切注意商會新指引的運作,並歡迎商會制訂新指引,加強市民對發展商自行監管的機制及操守的信心,期望商會監察會員運作。
華人置業(127)高級銷售及租務經理柯靄邦說,作為商會會員,會即時跟隨新指引,維持售樓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