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申訴專員揭發社會福利署制度官僚,導致一名病人至死仍未取得傷殘津貼,但原來這只屬冰山一角,多名病人家屬昨日公開投訴有相同遭遇,他們的親人都是因病申請傷殘津貼,但到親人病逝仍未獲批准;有立法會議員批評社署處理申請時間太長,並不合理。社署發言人則否認處理個案延誤,指因津貼涉及公帑,必須向各有關部門查核申請人資料。 記者:麥志榮
多位市民昨致電商業電台節目《在晴朗的一天出發》,投訴社署處理傷殘津貼出現延誤。其中馬小姐稱,她的父親今年三月二日經北區醫院申請傷殘津貼,其後父親病逝,社署到四月十七日才批准其父的申請。
被要求處理遺產稅
馬小姐說,社署職員得知其父去世後,竟即時要求她處理遺產稅,令她「火都嚟埋」,作出投訴後,才有社署職員問她是否需要殮葬費;社署又解釋處理需時一個多月是因為須向入境處查核其父是否符合連續居港一年的資格。她認為社署荒謬,因為其父一直病重留院,只需醫院紀錄就足以證明。
另一位市民黃太則稱,丈夫去年六月中風入住威爾斯親王醫院,並申請傷殘津貼,在七月初已提交醫生評估,但負責的社署職員放假,個案一直被拖延,其夫在七月二十八日病逝,她曾多次向社署追討都沒有結果。
另一位社工余先生指出,牛頭角下邨一位嚴重傷殘的老伯,由於單位沒有電梯直達而申請調遷,但社署醫務社工拒絕上門為他辦理證明文件,更堅持老伯需於七月十日自行到醫院覆診時才一併處理,令老伯非常不便。
社署發言人說,已了解上述個案,處理並無延誤,由於津貼涉及公帑,必須向各有關部門查核申請人的資料,包括向入境處核對出入境紀錄;目前領取傷殘津貼的個案共十一萬宗,需定期覆核,而每月新增的個案有一千多宗。
發放標準被指混亂
立法會議員張超雄批評社署處理傷殘津貼時間太長,以現時的電腦技術,核對資料不可能需時一個月。他也收過投訴指發放傷殘津貼的標準混亂,有原本獲發津貼的病人在轉院後被取消或削減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