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前任東區區議員蔡世傳及妻子,遷居後仍在兩年前的區議會選舉中填報北角影樓作為住址,早前被裁定在選舉投票中舞弊行為罪成。代表大律師表示二人雖已搬遷但仍扎根北角,蔡非常投入該區事務,兩名小學生撰求情信望法庭輕判,裁判官判兩名被告均監禁兩個月,但准許保釋以候上訴。
辯方大律師求情表示,五十五歲的蔡世傳自十二歲由內地來港,因家貧做小販,其後得好心校長幫忙才有機會讀書,他形容蔡的經歷就像「獅子山下的奮鬥故事」,並指蔡畢業後在影樓工作,其後更儲錢開設影樓,並與在影樓任職的妻子、即次被告黃秀寶(四十八歲)結婚。
搬遷後仍報北角住址
大律師續指,蔡為回饋社會,熱心北角區服務,雖然多位議員及街坊均願意為二人撰寫求情信,但蔡經過反省,認為應受懲罰,故推卻眾人好意。大律師讀出兩位小朋友為蔡所寫的求情信,在信中提及被告擔任電腦導師,不厭其煩為他們解答疑難。
兩名被告現居於大坑道,但與涉案北角堡壘選區有密切關係,黃在該區土生土長,投身工作及結婚,二人已知犯錯,但案情非如一般「空降」選區的種票案嚴重。裁判官以三個月為量刑起點,考慮二人在區內服務故減刑一個月,各判入獄兩個月,並准許兩名被告各以十萬元現金保釋外出,以等候排期上訴。
案情顯示,二人於十二年前遷往屬灣仔選區的大坑道,卻在○三年的區議會選舉中填報北角一商業單位作住址,從而成為堡壘區的選民,並於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在有關選舉中投票。蔡當時亦為該選區的候選人,以一票之差當選,對手朱漢華去年提出司法覆核成功推翻選舉結果,最後由民建聯候選人洪連杉當選。
案件編號:ESCC277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