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焦作市一名女官員,涉嫌大搞荒淫的性派對,先後與七女四男集體淫亂十六次,前日被法院判監七年,其餘參與性派對的人士亦被重判入獄。
焦作市山陽區法院前日審理一宗發生於兩年前的集體淫亂案。被指是案中主謀的五十一歲王姓女子,在焦作市政府機構任職幹部,曾因犯事被判勞教兩年。控狀指出,王女涉嫌在前年二月至五月間,與另外七女四男進行集體淫亂。十二人中,部份人曾參與十六次之多,最少的也有四次。而每次性派對,參加者少則三人,多則十二人。
集體淫亂12男女判獄
法院判詞指出,王女帶頭組織集體淫亂活動,嚴重傷風敗俗,已觸犯了「聚眾淫亂罪」,遂判處她入獄七年。至於其餘十一人,分別被判入獄十個月至七年。
內地女官員涉及與性有關的犯罪案件時有發生。早前被深圳法院以收受賄賂罪名判處入獄十五年的前深圳羅湖女公安局長安惠君,就被傳個人生活糜爛,曾多次利用職權之便,接受男下屬的性服務,作為替他們調職及晉升的「報酬」。
《大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