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病重婦人去年八月向社會福利署申請傷殘津貼,但負責個案的社署職員剛巧放假,又沒有其他同事跟進,令申請被延誤一個多月。直至社署終有時間致電申請者處理個案,但對方已於當日早上病逝。申訴專員昨狠批社署處理申請的流程費時失事。社署承認錯誤,並答允改善處理申請流程。 記者:雷子樂
去年八月九日,申請人經駐醫院的社署醫務社會服務部職員申請傷殘津貼,個案交由A女士負責。醫生在九月中完成醫療評估將報告交給A女士。當時A女士正值休假,其他職員亦未有即時跟進。A女士九月下旬復工,但積壓案頭的檔案太多,又要兼顧另一名休假同事的工作,令該申請被束之高閣。
未照顧申請人燃眉急
一項簡單的申請,就這樣被拖延一個多月。直至十月中,A女士終有時間將檔案提交社署社會保障辦事處跟進。十月下旬,社保辦事處職員B致電申請人丈夫安排申請人填表格。申請人卻等不到這一刻,在社署來電前因病情惡化辭世。申訴專員戴婉瑩昨批評社署未能照顧申請人燃眉之急,應改善其行政安排,向死者家人致歉。
上述申請人雖被醫生評定為嚴重傷殘,理應在去年八月已合資格領取津貼,但由於申請流程規定,凡經醫務社會服務部處理的申請,須先要通過醫生評估,再交由社保辦事處跟進,方可以填寫表格。由於申請人辭世前未簽署表格,家屬無法替她領回約兩個月的津貼金。戴婉瑩炮轟此項申請流程費時失事,要求社署作改善。
現時約有十一萬人領取傷殘津貼,金額由一千一百多元至二千二百多元不等,社署約有三百多名醫務社工處理申請。香港復康聯盟計劃幹事林芳婷批評,社署的小冊子列明,審批傷殘津貼需時約一個月,但大部份申請者都要等候兩至三個月方獲批津貼。
社署發言人昨表示,署方會向上述個案的事主家屬致歉,並已規定社工接到申請後,須於三個工作天將個案轉介醫生作評估;當接到醫生的報告,要在三個工作天內轉交社保辦事處跟進。
另外,申訴專員去年度共接獲一萬一千多宗市民查詢及四千六百多宗投訴,並對一百二十五宗投訴作出全面調查,當中有六成投訴成立,遠高於去年的一成四。最多市民投訴的部門依次為房屋署、食物環境衞生署、地政總署、懲教署等。房署發言人表示,該署轄下有約一百六十萬個公屋單位,故市民投訴會較其他政府部門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