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修護土牆地政署捱轟

避修護土牆地政署捱轟

【本報訊】申訴專員昨日斥責有份確保斜坡安全的地政總署工作態度散漫、故意逃避維修責任。一名居於鄉郊的村屋屋主,去年初向地政總署投訴屋外護土牆滲水,署方花了一年時間推搪,最後把維修責任推給民政事務總署不果,於是力指業主應負責維修;申訴專員不滿地政總署的結論,要求該署盡快澄清維修責任誰屬。

半年找不出業權誰屬

投訴人於去年三月向地政總署求助,該署表明這不屬其職權範圍。民政事務總署在三月中接手跟進,出面要求地政總署提供資料,但地政總署拖了半年,仍沒交代該幅護土牆的業權誰屬。由於滲水問題仍未解決,環保、水務、土木工程等部門,去年九月作出實地視察,一致認為地政總署應負責維修。
地政總署再度推卸責任,聲稱找不到有關護土牆的登記,建議民政事務總署動用「小型鄉郊工程」經費維修。民政事務總署指護土牆建於未批租的官地上,反建議地政總署將之拆掉。地政總署反駁這提議不切實際,雙方僵持不下,幸而水務署於去年底找出滲水源頭,暫解決了問題。
但申訴專員於今年初介入事件,地政總署再提出「新觀點」,該署指護土牆與投訴人的屋宇在相若時段興建,根據前工務局一份內部技術通告稱,「屋宇受惠於護土牆,業主有責任維修」。戴婉瑩昨日批評,該文件沒正式向外發布,也沒提及法理依據,故要求地政總署盡快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