料年省一億三千五百萬電費<br>強制電器貼能源標籤

料年省一億三千五百萬電費
強制電器貼能源標籤

【本報訊】環境保護署建議推行強制性能源效益標籤計劃,規定部份電器貼上顯示能源效益級別標籤,讓消費者選擇更慳電產品,並節省資源;首期計劃涉及雪櫃、冷氣機及慳電膽,估計每年可節省一億三千五百萬元電費,長遠會推廣至電視機、電腦、熱水爐,甚至私家車。 記者:翁煜雄

本港去年用電量達三百九十二億度,兩成八用於家用器具和辦公室設備;機電工程署九五年起推行自願性能源效益標籤計劃,迄今參與的冷氣機和雪櫃佔市面產品七、八成,但電視機和洗衣機只有一成。環保署建議逐步強制大量耗用能源的產品參與計劃,供應商須先向機電署登記產品,並呈交能源效益資料,才可把產品推出市場。
現時標籤計劃採用「確認式」及「級別式」兩類,前者用以識別已達指定能源效益的產品,後者分五級,第一級產品在市面上產品中能源效益最高,第五級效益最低。
舉例稱,「第一級」的一匹冷氣機較「第五級」的每年可節省四百八十度電,約四百三十元電費;若一個四人家庭使用的各類常用家庭電器均屬「第一級」型號,每年較使用「第五級」電器的家庭可省二千一百五十元電費。

減少二氧化碳排放量

首階段計劃會納入佔七成住宅用電量的雪櫃、冷氣機及慳電膽,估計措施每年可省一億五千萬度電,相等於十萬五千台冷氣機的總耗電量,省下電費約一億三千五百萬元,亦有助每年減少十萬五千公噸二氧化碳的排放。當局七月底會進行為期三個月的公開諮詢,實行後會檢討首階段成效,再考慮擴大至其他家用器具、辦公室設備及汽車。
華仁會店長梁永強說,顧客選購冷氣機等耗電量大電器,都會憑能源標籤選擇較慳電的產品,故強制更多產品參與計劃,能保障消費者利益。港九電器電業職工會技術總監孫名林說,強制計劃長遠可取締浪費能源的產品,保護地球資源。

環保署建議推行強制性能源效益標籤計劃,規定部份產品貼上標籤作識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