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7%打工仔轉工

去年11.7%打工仔轉工

【本報訊】統計處最新的調查顯示,本港去年共有三十八萬三千五百名僱員轉工,佔整體就業人口的百分之十一點七,而其中四成半自願轉職的僱員中,最多人是因為不滿工作性質、公司同事而轉工,在過去一年他們平均轉工兩次。
統計處昨日公布就業人士轉工情況專題報告,指出去年轉工人數比○二年多了一萬四千四百人。四成半人是自願轉工,約三分之一人是因合約完結而轉工,另也有兩成一人是因公司結業、職位取消而被迫轉工。

多為建造業

逾三成八的轉工人士在離職後一個月內找到新工作,但也有一成一人要三個月至一年,才能找到新工。男性在一年內平均轉工二點四次,比女性平均轉工一點六次更高,但有三萬一千九百人在過去一年曾轉工十次及以上,他們多數是建造業工人。
轉工人士現時工作的月入中位數是七千五百元,比整體就業人口月入平均九千五百元更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