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又說:Wehavemademistakesbutlet'snotlookatthepastasareasonforourgrumbletoday。這應是說:「我們犯了些錯誤,但我們不應回顧過去作為今天抱怨的原因。」Grumble一字用得不對。
請看《牛津高階英漢雙解詞典》grumble條下英文注釋:somethingthatyoucomplainaboutbecauseyouarenotsatisfied(你感到不滿而抱怨的事物)。這grumble是可數名詞(countablenoun),《牛津高階》有例句:Mymaingrumbleisaboutthelackofprivacy(我最不滿的是缺乏隱私)。CollinsCOBUILDEnglishDictionary也有例句:Mygrumbleiswiththestructureandorganisationofthematerial(我不滿材料的結構和組織)。留意兩句的mygrumble都是指某一件令人不滿事物。
然則曾蔭權所謂ourgrumble,等於說香港人為了某一件事不滿。但過去七年港人扼腕的事千頭萬緒,絕不可稱為ourgrumble。曾蔭權那一句,不妨改寫如下:Wehavemademistakesinthepastbutlet'snotusethatasareasonforgrumblingtoday(我們過去犯了錯誤,但今天不應為此而抱怨)。他有意把犯錯的政府和抱怨的市民混為一談了。
曾蔭權的中文宣言也同樣不妥當,例如:「我們要依據《基本法》以循序漸進方式發展民主政制,以其最終實現行政長官和立法機構的雙普選。」他以「其」作「期」,也許是說我們其實不可期望普選吧。《基本法》說的「二○○七年以後」或可普選,其實應修正為「七○○二年以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