躁婦殺四月大女兒候判

躁婦殺四月大女兒候判

【本報訊】產後狂躁的綜援媽媽,虐打其先天性心漏病的四個月大女兒致死,昨在高等法院承認一項誤殺罪候判,案情顯示女嬰送院時手腳多處骨折,額頭瘀腫,手肘脫骹,腦幹受傷。
女嬰魏曉晴○三年九月二十七日出世,體重六磅,她因心漏症兩度施心臟手術,去年二月二十六日送院時,已無生命迹象,僅八磅重。

女兒手腳骨折腦傷

案情指出,女嬰的二十五歲被告母親高嘉儀於當日被捕後,承認產後性情大變,當女兒哭個不停時,便容易發怒,難以自控,會將她的手腳向外扳。高說曾扭女兒的手腳五、六次,又緊握其手臂,令她受傷,某日女兒差點從梳化跌落地時,她一手捉着女兒手臂,聽到折斷聲響,次日發現女兒手肘腫起,不敢帶她看醫生,僅塗藥膏。
高指女兒消化奶粉一直有困難,送院前數日開始發燒,當日呼吸困難及痙攣,心跳虛弱,夫婦倆遂截的士送女兒往醫院,途中截停警車,叫警察送她們入院。高說她每次趁丈夫看不到時,扳女兒的手腳,但事後會告訴丈夫如何對待女兒。

夫妻無業綜援過活

念書至中二的高嘉儀,九七年認識丈夫,次年同居,一年後誕下長女,○二年起租住涉案元州街一間房,去年結婚,二人均無業,靠每月八千元綜援過活,長女則交祖母照顧。法官包鍾倩薇昨要求索取背景報告、精神報告及新近的醫療報告才宣判。
案件編號:HCCC33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