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重審劉棟平強姦罪成今判

高院重審劉棟平強姦罪成今判

【本報訊】有線電視前足球評述員兼叱咤一時的港足隊首席門將劉棟平,去年上訴打脫強姦菲傭罪後獲得重審,但昨日陪審團仍裁定他強姦罪成,法官將於今晨判刑。

曾挫英格蘭勁旅

五男二女陪審團昨在高等法院退庭商議九小時後,以五對二裁定劉罪成,劉於○三年初次受審時,涉嫌五度強姦菲傭,他打脫四罪,因一項強姦罪入獄六年,去年八月上訴得直,但須重審,去年十一月並獲准保釋。劉昨聞判時神情平靜,對法官的說法,均點頭回應,散庭時他叮囑家人小心身體。
四十四歲的劉棟平,原被控○二年五月六日至十七日,五度在其柴灣小西灣寓所,強姦當時二十五歲的女事主,其中兩次更拿生果刀指嚇她,最後女事主攜着染有劉精液的襯衫報警。
不過,已離婚的劉棟平,指女事主挑逗她,二人才發生性關係,由於她曾責罵女事主,又說要跟她斷絕親密關係,她才懷恨在心誣告他。
花名「沙皮」的劉棟平,中五畢業後加入愉園青年軍,成為守門員,曾效力東方、精工及花花等勁旅,八七年返回母會,成為港足隊的首席門將,九一年在「賀歲盃」決賽,帶領港聯擊敗英格蘭勁旅阿士東維拉捧盃,並在同年當選最佳足球明星,但其膝蓋曾在比賽中重創,九二年轉為球隊助教,九六年正式掛靴,其後成為足球評述員。
案件編號:HCCC32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