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院法官黃永輝退休

區院法官黃永輝退休

【本報訊】區域法院法官黃永輝(圖),昨日處理一宗僱員補償案後,宣布退休,他直言法官並非一般辦公室員工,每日工作時間很長,法官需詳細分析證人證供、大量文件及控辯雙方陳詞後才作出裁決。區院多名同僚特別到庭聆聽黃官退休宣言後,黃從此結束其十七年的法官生涯。

外界對法官看法不公允

黃永輝在臨別贈言中指外界對法官一職存有不公允的看法。
黃永輝一九四○年在港出生,他中學畢業後入讀香港大學,六四年獲文學士學位,其後遠赴英國,於法律教育委員會繼續攻讀法律,於六七年獲林肯法律學院頒發大律師資格,翌年在港獲大律師資格,從是年起私人執業,黃八七年獲委任為地方法院法官,現年六十五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