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化市建局角色助舊區更生

簡化市建局角色助舊區更生

吳家鎚
香港城市大學社會科學學部講師

早前市區重建局宣布將動用一億元,為灣仔茂蘿街六幢戰前唐樓作翻新工程。目的是透過復修後所創造的樓宇空間,作為推動文化創意產業之用。這個項目是市建局對舊建築物活化的一個新嘗試;對於這計劃,筆者持開放態度,但從此計劃中,卻反映出現時市區重建局的角色和功能,以至發展策略都有要修正的地方。
市建局成立後倚重的4R發展策略,包括重建、復修、活化及保育四大範疇,若相比土地發展公司年代,自然更全面。事實上,市建局這幾年來,亦因資源不足,戰戰兢兢地遵從這發展策略方向,成效算不錯;但經過多年的營運,筆者發覺市建局在市區重建中所扮演的角色,開始變得模糊不清,其機構理念和視野亦愈趨空泛。得出的結果是,市建局涉獵愈多不同的工種,愈令人懷疑甚麼才是「重建」的重點工作?「市區重建局」角色,會否變成一個全能「市區事務關注局」呢?
這種批抨,某程度上是建基於其功能式的4R發展策略。舉例來說:現時市建局工作有協助舊樓維修、又負責收樓重建、同時又與私人機構合作處理文物保育和舊區活化等工作。

當然,不能否定上述的工作都是與市區重建有相互的關係,但有關係並不等同要親自參與。經驗告訴我們,有效的分工,可以更事半功倍,資源運用得更有效率。更何況市場已有相當多的參與者。例如:房屋協會可以主力統籌相關的舊樓維修工作;至於文物保育工作,政府的古物古迹辦事處及民政事務局可作為總統籌,它們在這方面的專業知識理應較市建局高。
因此,我認為市建局應主力集中在「舊區活化」和「重建發展」這兩方面的工作。原因是若從資源運用的角度來審視,舊區更新絕對無財不行,更甚的是,地產市道高低與重建活動多寡、快慢有直接關係,市建局根本難以控制重建步伐。再加上市建局受到自負盈虧的條例所限,和目下所見能賺錢的重建項目所餘無幾,因此巿建局工作範圍實不宜過份寬闊,反而應集中以有限的資源去處理收樓、土地積集的實務工作;政策執行方面,亦應主力以調控重建項目的細則和優次秩序為主。

這種功能模式,可從其他國家的成功經驗反映出來。負責重建的機構,其工作往住是「簡而精」,例如英國市區發展局只會集中處理土地、樓宇收購及負責調控及策劃整體重建計劃;甚麼保育、復修等相關工作,則交與其他政府或民間組職處理,然而其重建成績卻是首屈一指的。
最後,市建局的角色應以小為佳,但在重建、活化舊區計劃上,則以大和宏觀為原則。正如灣仔茂蘿街六幢戰前唐樓項目為例,要保存灣仔固有的特色,便應以整區的特色為考慮,否則灣仔便會被分割成為不同的街頭特色,反而不能顯露其整體特有的個性。上環大笪地、黃大仙騰龍墟俱失敗收場,正好說明重建計劃宏觀性的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