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兆富
獅子山學會政策及傳訊總監
政府近年來已經放棄了積極不干預政策。早前,自由黨的方剛便在立法會動議辯論,促請政府檢討所有不利營商環境的法規及行政措施,並要求政府採取有關措施,以利民便商。政府近年多以所謂的市場主導政府促進,來取代積極不干預政策。表面上看來,這只不過是用詞上的小改動。實際上,這個改變正代表了政府早已經與積極不干預背道而馳。
政府奉行積極不干預政策以來最為人津津樂道的,應該是前財政司郭伯偉堅拒以公帑進行經濟統計,因為他知道當官僚掌握了統計數字之後,最順理成章的結果,便是更多的干預。這種主動抑制干預的誘惑,才是真正遵循積極不干預的行為。
積極不干預並不是甚麼新理念,普通法制度便與積極不干預精神完成脗合。在普通法之下,政府行政機關受法律限制,不能為所欲為,長官意志亦不能隨意加諸市民身上。廣泛一點說,這才是小政府的真正意義。
所謂政府促進的管治思維,其實就是假設了政府干預是必須和有效的。換言之,政府非但不會主動抑制干預的情意結,官僚更會積極找尋要干預的地方,然後名正言順地進行干預。簡單一句,政府促進等同積極干預。
官僚及政客要在公眾面前看來有點成績。也促進了政府積極干預的文化。在這樣偉大的藉口掩飾下,官僚推銷各樣的干預,都必定能更加順理成章。問題是:「政府干預是否必須?官僚是否比市場更加有效?」
在絕大多數的情況下,政府干預並非必須。事實上政府的最大功能,在於保障生命財產,以及確保社會架構不會「此一時彼一時」,免人民於無所適從。其他的任務則不一定要由政府去做,所以每當政府要僭越以上的界限時,我們必須問一句,是甚麼原因令政府要去干預。
事實上,每次探究政府干預的原因,我們都不難發覺當中總有利益傾斜的成份。將資源由少數人手上拿走,便是財富再分配;由百姓手上將資源拿走,便是官商勾結,兩者都不是積極不干預,兩者都不公平。但無論是「財富再分配」或者「官商勾結、利益輸送」,都是政府促進的後果。
另一方面,我們更沒有理由相信官僚比市場運作有效。有效和有效率,是兩個經常被人誤解的不同理念,也是官僚經常用來混淆視聽的手段。有效率是成果相對成本的比數。官僚經常以衡工量值,來肯定政策的存在價值。但評斷一個政策是否有效,所考慮的因素卻應該是該政策──包括一切的副作用及反效果,能否達到某種目的。
正如上述的問題一樣,如果政府僭越基本的功能之外,結果卻大多是不公平的利益傾斜。問題是我們願意見到非常有效率的利益輸送嗎?
獅子山學會建議各位明白積極不干預原則的立法會議員,不妨在這次辯論中,仔細提出你們覺得政府應該取消的政策及法例。社會希望政府給予更多的空間和尊重,讓人民用自己的努力去創造財富,這亦是表現你們對人民有多信任和了解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