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話錄音存疑 卻無涉及提供利益<br>劉炳章打甩賄選罪

對話錄音存疑 卻無涉及提供利益
劉炳章打甩賄選罪

【本報訊】上屆立法會建築、測量及都市規劃界議員劉炳章,被控選舉舞弊一案昨於區域法院裁決。法官雖指,劉與陳佐堅之間的部份對話確為劉自己招致嫌疑,但因陳在庭上明確指出劉沒有在該兩段對話中向他提供任何利益,存有疑點,故裁定罪名不成立。劉在庭外強調表示自己問心無愧。 記者:黃詠鍶

五十三歲的劉炳章昨在妻子及兒子陪同下到庭聽取裁決,另約有十多名親友在公眾席旁聽。劉在裁決前未有回答記者的問題,一直顯得頗為冷靜,亦不時在犯人欄內閉目養神。

「實質好處」無明證

法官馮驊在裁決時指出,雖然控方證人、即與劉同時角逐同一組別立法會議席的陳佐堅表示,劉曾致電游說他放棄參選,並可為他提供實質好處,但有關對話並無錄音證明,而且內容與陳其後在庭上所作證供有出入,故法庭作裁決時未有對有關電話對話予以任何比重。
馮驊續指出,劉毫無疑問曾至少以集中該界別的選票為理由,游說陳放棄參選,以及曾向陳表示,可對陳發展業務事宜提供協助。然而,由於二人的對話並不明確,故法庭須決定兩者間有沒有必然關係。

劉無明言提供利益

雖然劉曾在偷錄對話中提及「希望大家都冇錄音機」或希望對話保密等惹人懷疑的說話,不過由於陳在庭上表示,劉並無在兩段錄音對話中表明會向他提供利益,又或提及放棄參選與協助陳發展業務有何關係,認為案件存疑,故裁定劉罪名不成立。
劉原被控一項向在選舉中作出賄賂準候選人的舞弊行為控罪。控方案情指出,劉涉於去年參選立法會選舉前致電陳,表示可為他提供香港及內地商業網絡的認識,從而游說陳放棄參選。陳向廉署求助,並在署方安排下與劉進行兩次會面,並將對話內容偷錄。該次選舉最後由劉秀成勝出。
案件編號︰DCCC136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