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近期申請公屋的年輕單身人士及濫用公屋個案有所增加,多名房屋委員會委員昨日在大會上提出收緊兩項對付公屋富戶的政策,一方面縮短十年一次的入息審查至兩、三年一次,加快辨別富戶;另方面,房署必須對擁有一百萬元或以上資產的公屋家庭,強制收回單位,減少濫用公屋。
加快入息審查
房委會昨日舉行周年特別公開會議,聽取委員對房屋政策意見。多名發言委員如陳家樂、蕭婉嫦、葉國謙及陳鑑林等,都贊成將現時市民入住公屋後,每隔十年才審查入息一次的政策縮短,以便騰出更多公屋單位予有需要人士。
陳家樂又指出,現時房署的公屋富戶政策過於寬鬆,如一個四人家庭擁有一百萬元資產,只要他們肯交市值租金,仍可居於公屋。他指,擁有一百萬元資產家庭其實已有能力購買二手居屋單位,故房署應收回這類公屋富戶的單位。
民主黨委員李華明表示,近年多了年輕單身人士申請公屋是因為貧窮年輕化情況嚴重,而不是他們存心騙取公屋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