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姦劫鳳姐 男子稱遭陷害

涉姦劫鳳姐 男子稱遭陷害

【本報訊】自稱開公司任商務顧問的男子,涉冒警姦劫鳳姐一案,昨在高等法院續審。
三十五歲被告黃家威,昨在庭上激動哭說:「我真係冇搶錢,冇強姦佢,我希望你信我!」被告辯稱,去年五月二十一日,有朋友來電,着他陪女事主玩樂,因而認識女事主,並在公寓內發生性交。五日後,該朋友又叫他找女事主,代為追收金錢及手提電話,見面時再度性交。

羈留期兩度自殺

被告指他翌日遭警方拘捕扣押在九龍城警署,為證自己無辜,他着警署值日官代向家人說遺言「我冇做過」後,便吊頸圖自殺,結果獲救送院,他在羈留病房期間,再度割頸及手自殺,遭及時制止。被告表示,事發前有雜誌刊登過與他有關的報道,他相信整件事是有人想陷害他,又指女事主事後獲五萬元報酬。被告被控於去年五月二十六日在大廈單位內,強姦二十九歲女事主,及劫去其財物和手提電話。
案件編號:HCCC3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