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判罪成 法官犯錯 再審一次<br>割頸殺鄰居賭徒囚終身

曾判罪成 法官犯錯 再審一次
割頸殺鄰居賭徒囚終身

【本報訊】嗜賭成性的一名無業漢,涉嫌於○一年割頸殺害鄰居,取去其金飾典當,再向前女友承認殺了人,借錢潛逃回港被捕,結果謀殺罪成,但因法官犯錯,他上訴得直,獲得一次重審機會,正是天網恢恢,昨日他再在高等法院被裁定謀殺罪成,判囚終身。 記者:梁偉強

五男二女陪審團退庭商議六小時,以六對一裁定被告周榮民罪名成立,被告自辯時自稱是賭徒,經常到澳門賭博,一度欠下「大耳窿」三十萬元,他否認殺害七十一歲退休地盤工人李有明,聲稱涉案金飾只是在樓梯間拾獲,至於向前女友承認殺人,只為騙財,但不獲陪審團接納。

以為跌倒失救致死

五十五歲被告周榮民曾做海員及運輸工人,○二年與結婚二十載的妻子離婚,案發時與死者一樣,獨居紅磡鴻福街單位。
根據控方所稱,被告於○一年四月十五日到死者寓所,用刀將他割頸殺害,再取去他一條金手鐲及一條金頸鏈,分別在港澳兩地典當,獲得八千一百元。
其後,被告通知業主,指死者寓所傳出惡臭,警方於四月二十一日晚上,發現死者伏屍寓所,屍身已腐爛,而屋內無遭人硬闖或搜掠痕迹,警方以為年邁的死者自己跌倒,失救致死,業主其後清潔現場搬走家具。
不過,法醫官於五月三日驗屍時,卻發現死者因頸部刀傷致死,身上也有瘀腫。警方聯絡被告前妻及前女友,二人均指被告曾說殺死了一名「大耳窿」,被告的前女友更借了五千元,讓被告買機票赴內地,其後返港被捕。
案件編號:HCCC28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