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警方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俗稱O記)五年前派卧底探員滲入旺角寶力湖桑拿蒐證,發現該桑拿浴室提供賣淫服務,五年來賣淫收益高達七千萬元,負責人疑不斷將收入轉帳至其個人戶口,警方近日展開代號「驕陽行動」掃黃,拘捕涉案負責人及經理,昨解九龍城裁判法院提訊。 記者:戴國輝
首被告程根健(五十一歲),報稱商人,次被告李嘉威(二十七歲),被控兩項串謀管理賣淫場所及一項處理可從公訴罪行獲得財產罪名。
控罪指兩人於去年六月十四日至今年六月十三日間,與其他在逃人,串謀管理位於旺角彌敦道六○一號創興廣場地庫二樓的寶力湖桑拿,經營成賣淫場所;另控首被告自○一年一月至今年一月三十一日期間「洗黑錢」達七千零四萬元。
五年前派卧底工作
控方指,警方五年前派卧底到寶力湖桑拿工作,發現該桑拿提供賣淫服務,警方又派探員喬裝顧客,相信首被告是桑拿經營者,警方有直接證據指控首被告,相信五年來該桑拿浴室收益達七千萬元,首被告更將收益轉帳至個人戶口。警方調查後證實首被告另管理名為夏威夷及大豪客兩間桑拿浴室。
兩人暫毋須答辯,控方申請將案押後至下周二再提訊。
辯方提出保釋申請時指,首被告任職商人,可提出現金及人事各五十萬擔保,他在港擁有物業,價值數百萬元,如棄保潛逃會損失不菲,首被告八八年因走私貨物被定罪罰款。次被告曾與未滿十六歲少女發生性行為定罪紀錄,他是桑拿浴室經理。
裁判官否決首被告申請,但准次被告以現金五萬元保釋,其間不准離港。
另案四男二女被控串謀管理及協助管理賣淫場所罪,指於去年五月至今年六月,將廟街桑拿經營成賣淫場所,警方發現案涉另外三間桑拿浴室。六名被告為張世傑、黎子榮、李清雲、李小雲、李國偉及戴瑛(年齡二十七至五十五歲),暫毋須答辯,案押後至八月十一日待律政司意見,各人准以現金五萬元保釋。
案件編號:KCCC3868、3969/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