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筆過撥款製造分化

一筆過撥款製造分化

林本利 香港理工大學會計及金融學院副教授

繼大學及中、小學教師上街抗議政府削資後,最近又到社工遊行,反對政府取消「一筆過撥款」制度下的「過渡補貼」,令非政府機構員工面臨減薪,生活受到影響。
所謂「一筆過撥款」,表面上是給予非政府機構負責人,有較大彈性運用資源,實質卻是政府削減資助的方法,要求非政府機構一同承擔政府理財不善的責任。
現時政府每年除了支付十六萬多公務員的薪酬福利外,還需要撥款給各非政府機構、醫管局和資助學校,大部份撥款是用作支付十多萬員工的薪酬福利。
九七前,地產市道暢旺,政府收入急速增長,公務員人手編制及薪酬大幅增加,資助機構員工的薪酬福利跟公務員掛鈎,同樣「水漲船高」。以醫管局為例,每年開支由九一年成立時的一百億,急升至九七年的三百億。新入行的醫生很快便晉升為高級醫生,甚至顧問醫生,每年享受豐厚薪酬。
九七年後,本地經濟環境逆轉,地產市道低迷,政府財政出現巨額赤字,被迫要縮減開支。由於公務員的薪酬福利受到《基本法》保障,不能低於回歸前的水平,政府惟有集中削減非政府機構、醫管局和大學的資助。
政府推出「一筆過撥款」制度,按照受資助機構員工的薪金中位數,計算資助金額。一些歷史悠久的機構,員工的年資較長,大部份薪金超過中位數,甚至達到頂點。政府若以中位數計算員工薪金,這些機構便無法支付員工的全數薪金。政府亦知道問題所在,○一年推行新制度時,額外給予「過渡補貼」。現在過渡期快過,非政府機構一旦失去補貼,便要大幅度削減員工薪酬,影響他們的生活。

「一筆過撥款」制度的原意是控制政府支出,幫助政府縮減財赤,避免公營部門不斷膨脹。資助機構面對政府「一筆過撥款」,有需要善用資源,按員工表現決定薪酬及晉升,員工要改變過往食「大鑊飯」的心態。
然而,當落實「一筆過撥款」制度時,又是否能夠真正獎勵表現優秀的員工,提升服務質素呢?由於非政府機構缺乏私人機構按表現調整薪酬的客觀機制,故此在決定員工薪酬及晉升時,個人喜好可能變得更重要。機構負責人大權在握,可以憑個人喜好和跟員工的私人關係,決定他們的聘用條件。
另外,在政府撥款不足的情況下,資助機構負責人鮮有同舟共濟,他們為了維持自己的高薪厚職,往往只針對新入職者,大幅削減他們的薪酬,並且給予短期合約。九九年前和九九年後加入醫管局工作的醫生,同一職級的薪酬可以相差達六、七成。同樣,同一資歷的大學教員,九七年前可以擔任助理教授或副教授,但九七年後卻被當作導師、高級導師,或者助教而已。
政府推行「一筆過撥款」制度,但又缺乏約束資助機構高層用人唯親、肥上瘦下的機制,早令中下層前線員工十分不滿。政府若不改善制度,只會繼續製造資助機構內部矛盾,員工之間缺乏互信,出現嚴重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