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說香港只有四十年歷史,這並不奇怪,畢竟他似乎對香港缺乏認識。請看他的宣言:Overthelasteightyearsthereweremomentouseventsthatmadepeoplestopandask:IsthistheHongKongthatweknowof?
Knowof和know不同。Know是「認識」,knowof則是「知道有(某人、某事物)」、「聽說過」。請看陸谷孫《英漢大詞典》know字條下例句:Iknowofhim,butIcan掐sayIknowmuchabouthim(我對他有所聽聞,但不能說有詳細了解)。沒有到過香港的人,可以說IknowofHongKong,butIhaveneverbeenthere;香港市民則可以說WeHongKongcitizensshouldknowHongKong。
曾蔭權想說的,應該是「過去八年發生的一些大事,使人不禁遲疑問道:這是我們認識的香港嗎?」然則knowof應改為know。而過去八年的大事,應是指一九九七年至今的事件,動詞宜改用現在完成式:Overthelasteightyearstherehavebeenmomentouseventsthathavemadepeoplestopandask:洍sthistheHongKongthatweknow??
曾蔭權英文不懂得know和knowof不同,中文也不懂得「負責」和「問責」有別,說執政後會「加強向市民問責」。對他來說,「負罪」和「問罪」一定是同義詞。
當然,曾蔭權也許真的要「加強向市民問責」。他說二十三條箝制言論法太過寬鬆,就是加強責問市民的先聲。他自己則當然不必向市民負責。他只向中共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