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地產建設商會回應房屋及規劃地政局、消費者委員會和地產代理監管局,就樓花內購問題,草擬14項新指引(見表),並交予會員傳閱,建設商會周二曾與房屋局、消委會及地監局會面,商談樓花指引,預料下周與會員商議是否要再作修訂,然後正式提交予政府。
據悉,建設商會周二就新指引非正式諮詢政府意見,下周向會員滙報及尋求共識,才正式提交新指引。
內容細則模棱兩可
建設商會草擬的14項新指引,其實包含4月8日向會員發出的4項指引,並因應房屋局、消委會和地監局建議,及各發展商就建議內容進行討論後歸納的意見寫成,但條文富彈性,發展商可以「各師各法」,以不同方式演繹指引內容。
例如政府等建議發展商向提出查詢的公眾,準確回覆已售單位的所有資料,包括價格及付款方式,新指引卻容許發展商自由決定是否公布銷售數字,而對於何謂「銷售的重要資料」亦沒有清楚界定。
房屋局發言人表示,建設商會與消委會和地監局代表,周二曾商討內購樓花建議,但建設商會未有正式提交一份新指引,該局現階段未能評論新指引內容,預料約一周後會收到新指引內容。
對於有報道指政府擬邀請建設商會代表,到立法會接受議員提問,房屋局發言人說立法會房屋小組7月4日舉行會議,議程尚未擬定,當局會視乎小組是否有成員認為需要建設商會派代表出席會議,才決定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