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沙田瀝源邨昨揭發離奇命案,一名女子報案聲稱與同居男友因欠債雙雙服安眠藥自殺,警方到場發現男事主屍體經已開始發臭,相信已死去兩至三日,認為事件有可疑,事後將神志迷糊的女事主送院治理,並以「協助及教唆自殺」罪將她拘捕扣查,而男事主死因則有待進一步剖屍化驗。 記者:劉柏麟、羅日昇、吳淑義
現場為沙田瀝源邨壽全樓二樓一單位,戶主是四十六歲姓黃女子。據街坊稱,黃婦遷入上址只有數月,因此,鄰居對她都不太認識,只知她與五十五歲男友林仲宜同居上址。有街坊更指二人是癮君子,所以都沒有和他們來往,上周端午節當日更見有多名惡漢登門,與男女事主發生激烈爭執,懷疑是債主上門追債。
欠債無力償還
昨清晨六時半左右,現場對面單位住戶突然在睡夢中被人拍門吵醒,開門發現是姓黃的鄰居女子,只見對方當時神情迷惘,表示想借電話報警,鄰居查問時,女事主表示其同居男友昏迷屋內,鄰居於是讓她入屋使用電話。
女事主致電999報警表示,她和同居男友因為欠債無力償還,所以同服下大量安眠藥自殺,事後雙雙昏倒,至昨晨她突然醒來,發覺男友昏迷不醒,於是報警。
警方到場調查發現男事主倒卧客廳地上,身體經已開始發臭,估計死去已有兩至三日,現場並沒有發現遺書。警方調查後相信,即使正如女事主所言,他們是一同仰藥自殺,亦應是兩至三日之前的事,但為何女事主會昏迷數天後突然醒來報警,警方認為事件有可疑。
然而,由於女事主神志迷糊,警方惟有先將她送院治理,她目前情況穩定,但仍未適宜錄取口供。警方事後召仵工將男事主屍體移送殮房,待法醫官剖屍確定其真正死因。警方暫時將案列作自殺案處理,並暫以涉嫌「協助及教唆自殺」罪,將女事主拘捕通宵扣留調查。
最高可囚14年
根據香港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條例》第33B條《協同自殺的刑事法律責任》,任何人協助、教唆、慫恿或促使他人自殺或企圖自殺,都被視作犯罪行為,可循公訴程序審訊的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十四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