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素玉追定金缺席敗訴

蔡素玉追定金缺席敗訴

【本報訊】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蔡素玉,因租用議員辦事處時不滿業主在免租期收雜費,故取消臨時租約,並向小額錢債審裁處追討業主一萬三千五百元定金,案件昨再提訊時,因蔡在原定時間後半小時仍未現身,業主申請終止案件並獲法庭批准,業主指蔡遲到浪費時間表示不滿,蔡回應稱因處理立會事宜才未能準時出庭。
被告為東莞環亞鋼鐵結構有限公司,由蔣姓男業主代表出庭。案件原定於昨日下午二時聆訊,蔣及申索人蔡素玉的助理均已到庭,惟蔡未有現身,半小時後,蔣單方面申請終止案件並獲批准。蔣庭外更指蔡以議員助理處理私人事務,假如有人希望調查事件,他非常樂意提供證明。

因立會事務延誤

蔡素玉其後向本報記者表示,她於昨午一時接受雜誌訪問至二時許完結,其後由於黨友張學明在立會所提的動議進行投票,她才無法即時離開。蔡又指是次租務糾紛涉及議員辦事處,有關定金實為公帑,故她不同意蔣指她以助理處理私人事務的指摘,更指對方「屈得就屈」。蔡現時並未決定申請擱置法庭終止申索的命令。
案件編號:SCTC919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