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藥分家」是指醫生只有處方權,藥劑師則只有核實處方和配藥權;兩個醫療專業互相監察,各自發揮專業所能,為病人的生命和健康作出雙重保障,防止某一方的專業集兩權於一身,導致利益衝突,影響病人的治療。
人總會有犯錯,醫生和藥劑師也不例外。要為病人的健康和安全着想,處方和配藥系統必須有嚴謹的監察制度和風險管理,以防止人為的藥物事故發生。無論藥物種類多少,是否常用,又或是醫生經驗多豐富,也有可能處方錯誤;這些錯誤輕則延誤病人治療或帶來不良反應,重則可導致病人死亡,所以一個健全的醫療體制必須有一個完善的相互監察制度,這就是「醫藥分家」。
推行「醫藥分家」有甚麼好處?
1.由藥劑師核實醫生處方,保障病人藥物治療的安全。
2.專業互相監察,帶動醫藥平衡發展。
3.提高「用藥透明度」;重視病人的「知藥權」和「選擇權」。
4.醫藥分帳精神(診金與藥費分別列帳),可減少浪費保險費用,投保人可減輕保費負擔。
5.因私家診所貯存的藥物有限,基於商業考慮,可能影響私家診所醫生用藥的決定,直接影響病人藥物治療的選擇。
6.根據香港法例,藥劑師需要為病人保存其處方最少兩年,這樣有助病人建立個人的用藥紀錄。
撰文:香港醫院藥劑師學會 藥物教育資源中心
逢周二至五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