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像有一句禱文,讚頌神的奧妙和大能,「使惡行也可以生出善果」。世事往往如此,即使特首候選人提名因一方不願有對手而囊括逾七百名選舉委員為自己的提名人這種劣行,竟也能產生意料之外的有利民主進程的善果。
其一是提名竟變成了「初選」這個任何人都可以參與的程序,使原來的小圈子選舉不得已而開放。「初選」這個名詞是左派報章提出的,原意是攻擊「一票兩用」為不知違法還是違憲還是「不道德」行為。但既然提名實際上初選,那麼一切適用於選舉的規限也理所當然地須用諸提名了:向選舉委員施壓、誘使或威脅其提名某或不提名某人、選舉活動及開支、廣告等方面的規範、「賄選」的涵義等等;有關法例也需如是理解、澄清、修正。應用於選舉的對傳媒公平報道的規範,同樣適用於提名階段。
其二,迫使選委表態,經過這次高調報道,令社會更廣泛注意個別選委的立場,以至左右「小圈子」整體的利益關係。上次董建華連任,由於沒有人挑戰,所以七百多人提名他,公眾只當是笑話一宗。這次有人認真地挑戰,但強弱太過懸殊,選擇提名曾而棄李及詹,也沒有引起太大爭議。但是下次──○七年──就不同了,到時選委的取態,就會有更多像今次社福界選委取態那樣引人注目,備受爭議,甚至迫使「初選」漸變為間接選舉。
其三,選舉委員會本身也會起變化。一直以來,很少人着重選委選舉,覺得沒有多大意義,但提名一旦變為初選,初選又變成間選,選委便無可避免漸有「選舉人」的實質作用,選委選舉,就漸成特首初選的初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