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婦人疑因爭寵涉嫌於半年內多次虐待同居男友的十歲女兒,將她頭部撼向門角、扭耳至流血、藤條打手及罰跪地面壁半小時,案件昨在粉嶺裁判法院開審,被告否認三項虐兒罪,社會福利署女社工作供表示,她跟進該個案時,發覺被告頗為抗拒受害女童,指女童不整齊潔淨,形容她是垃圾,似是跟女童爭同居男友的疼愛。
三十二歲被告為家庭主婦,三項罪指她於○四年十二月十五日及同年六月某兩日,在屯門一單位內,身為負起看管或照顧責任的人,故意襲擊一名十歲女童,導致她受到不必傷害。
女童父親昨供稱,被告○三年搬入屯門單位同住,初時被告與女兒相處融洽,其後兩人關係不好,被告曾責怪他「錫個女,多個錫佢!」
案件編號:FLCC640/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