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消防員在元朗有「色情六街」之稱的街道,疑向流鶯問價尋歡,遇上放蛇行動的便裝女警,當場被捕,被控一項為不道德目的而唆使他人罪名,該名消防員否認控罪,案件原定昨日在屯門裁判法院審訊,最後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裁判官應控方申請,頒令消防員自簽二千元,守行為十二個月。 記者:陳浩義
獲撤銷控罪的答辯人吳志文,三十七歲,消防員,原被控於本年二月二十三日,在元朗同樂街與褔德街交界,在公眾地方唆使一名女警務人員李婉萍(譯音)作出不道德行為。
兩周拘捕41嫖客
答辯人昨同意的案情透露,事發時,警方在上述地點進行掃黃行動,該名女警獲上級派遣假扮成流鶯,在上述街道流連,未幾,答辯人走向女警詢問提供性服務的價錢,女警回應一百五十元,答辯人還價一百元,其時,女警表露身份將他拘捕。
被指為「色情六街」的六條街道,乃位於元朗市中心的谷亭街、元朗炮仗坊、壽富街、褔德街、同樂街及元朗安寧路,平日行人熙來攘往,近年有不少雙程證來港的流鶯當街拉客,並惹來不少「好色之徒」前往召妓,不時發生良家婦女被嫖客誤當流鶯問價滋擾。
警方為打擊該區的色情活動,已多次採取放蛇行動,派遣便裝女警在街頭假扮「企街」流鶯,拘捕問價的嫖客。元朗警區於去年十一月採取一項名為「捕夢者」行動,派出五名女警喬裝流鶯,於兩周內便拘捕四十一名涉嫌嫖客。
據現行法例,男士在街頭向女子詢問一句「幾多錢提供性服務?」已可能構成「唆使他人作不道德行為」罪行。該項法例一經定罪,最高可罰款一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案件編號:TMCC888/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