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近年的電影業和唱片業不斷萎縮(全球情況一樣)。筆者認為原因有四:盜版猖獗,有關部門辦事不力,難辭其咎。不過,這只是表面治標的責任執行。其二,公民意識薄弱。這是長遠的教育問題,談何容易。其三,正版暴利,讓翻版有生存空間。其四,本業不知自愛,自食惡果。這,才是真正的禍根!
物必先腐然後蟲生。拍一部爛片,錄兩首劣歌,成本低之又低,卻要賣一百幾十元;根本就是暴利過取,精明的消費者怎會支持!相反,一些被瘋狂盜版的大電影和好歌,宣稱損失慘重的正版,收益亦極「和味」,絕少血本無歸。正版賣得少過翻版的刀郎,已經做了富翁。四大天王,一眾天后,星爺和成龍大哥,亦個個都有大屋住,豐衣足食做緊人上人。事實證明,只要有實力,便會有人欣賞;自己始終仍會是得益者。至於是否要,可以要和應該要「以法謀私」,去保障自己「百分百」,以至「千秋萬代」的權益呢?我看,還是知足常樂好了。否則,發明菲林的人,他的後人便可以興訟,向你徵收「公眾使用費」,蒙恬和倉頡的後人又可向寫字睇書的人收費。報紙不能轉借他人閱讀……人人有版權,上下交徵利;那麼,人類的文明,文化,藝術,還能承先啟後,健康地發展和延續下去嗎?妄想州官放火,以法謀私,盜取先人成果遺蔭的盜賊行為,行得通嗎?行得長遠嗎?
反對盜版,人皆有責。打擊水貨,實屬橫蠻。搞好正版,以好戲好歌,高畫質,靚音效來吸引用家,這才是長遠的正路!讓學生免費或特惠下載正版好戲好歌,推動文化,作育英才,這收益和福德可能更大。可能,我們會培育出奧斯卡金獎大導,拍出幾套更勝《魔戒》、《星球大戰》、《教父》的好片;又或者可以多幾個柴可夫斯基、貝多芬、披頭四和貓王,多幾首千古絕唱;豐富人類文明文化,不是更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