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針對近期電話促銷活動擾民情況日趨嚴重,電訊管理局擬將明年立法管制濫發電子信息的範圍擴大,以錄音系統打出的促銷電話亦會被規管,但人手撥出的促銷電話則不受影響。消費者委員會要求政府立法前應制訂防止濫發訊息的短期措施,特別防止巿民在外地使用電話漫遊時遭電話騷擾。
一個月內接四十次
消委會總幹事陳黃穗昨出席商台節目《政經星期六》時稱,該會本年初至今接獲十宗遭促銷電話擾騷的投訴,有投訴人一個月內接獲四十次促銷電話,也有人身處外地仍受促銷電話騷擾,付出高昂電話漫遊費。陳黃穗感同身受地說:「有次我喺南美洲半夜三更就收到呢啲電話。」她呼籲電管局及私隱專員公署積極制訂防止濫發訊息措施。
聽眾林先生致電該節目大吐苦水說,他從加拿大回流香港,彼邦住了患有心臟病的雙親,需時刻等對方來電,「但係我每日平均接獲七次促銷電話同垃圾傳真滋擾,唔接又唔得,驚係父母有事打過嚟。」
構思兩個規管模式
出席同一場合的電訊管理局總監區文浩稱,政府計劃明年立法管制濫發電子訊息,針對近日促銷電話擾民的情況趨於嚴重,當局考慮將錄音裝備打出的促銷電話納入管制範圍。
區文浩說,構思中有兩個規管模式,其一是電話促銷公司需先獲受話人許可,才能發出推銷訊息;另一是電話促銷公司向受話人發出首個推銷訊息時,讓受話人選擇日後是否接受這些信息。立法規管後,電話促銷商未經受話人同意濫發訊息會遭罰款等處分。至於人手撥出的促銷電話,他稱對消費者滋擾相對較少,立法管制需廣泛討論,以免干預正常商業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