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總統府下屬單位有九個,除名實相符的機要室、侍衞室、公共事務室、人事處、會計處、政風處外,還有分管不同業務的第一局、第二局、第三局。其中,第一局號稱「天下第一局」,負責公布法律、發布命令、宣布文武官員任免、外交函電繙譯及簽辦、政情摘報等事項,下分五個科,其中,第四科負責總統、副總統出訪事宜。而第二局負責總統印璽、勳章製發、公文收發等事務,第三局則負責總統的交通事務及總統府內部的醫療、保安等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