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三十五歲無業漢涉嫌冒警,藉詞查證進入「一樓一鳳」單位內,向持雙程證來港的鳳姐訛稱可放對方一馬而「食霸王餐」,享受性服務後,還掠奪鳳姐財物,鳳姐發覺可疑,追截不果報警,更驚怕感染愛滋,要求送院檢驗。該無業漢被控強姦及搶劫兩項罪,案件昨在高等法院開審。 記者:梁瑞珮
三十五歲被告黃家威,被控於去年五月二十六日,在彌敦道禮基大廈單位內,強姦二十九歲女事主,另劫去她的銀包、手提電話、港幣三千八百元、人民幣二千元、美金七百元及里亞爾一千元。
電視錄影認出被告
獲豁免起訴、以特赦證人身份作供的女事主供稱,去年五月二十日從杜拜飛抵本港,獲准留港七天,條件是不准受僱工作。然而,她在同月二十三日起,在上址單位內從事妓女工作。同月二十六日中午,她聽到敲門聲去應門,被告出示證件及自稱「阿sir」,要求查證,她以為被告是「警察」,遂拿取手袋讓被告查閱證件,被告卻取去她的銀包,點算現金數目。
接着,被告按動免提聽筒,打電話說:「呢度只得一個女子,不用上來。」女事主要求被告放過她,被告反問給他甚麼好處?之後,喝令她蹲在床上,又謂:「你快啲同我做。」她蹲在床上轉頭回望,發現被告自行鬆解牛仔褲,掏出性器官,在沒有戴避孕套的情況下與她性交。
女事主續指,完事後她整理衣服,被告拿走她的銀包,她圖搶回,結果遭被告推倒床上,被告奪門而去,她尾隨追截,並將事故告知大廈看更及報警。
主控官在開案詞指,女事主因驚恐會感染愛滋,要求送院檢驗,另方面,警員從大廈閉路電視錄影帶,認出被告因另一宗案件而獲准保釋外出,翌日申請搜查令前往土瓜灣一住址拘捕被告。被告在警誡錄影會面時說,當日與女事主因肉金問題起爭拗,他感到憤怒,遂拿走她的財物。
案件編號:HCCC3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