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電工程署與《蘋果日報》合辦本欄,逢星期五刊出,為大眾提供有關電氣、氣體、升降機等機電安全訊息,從而提高市民對機電安全意識,如對機電安全有任何疑問,歡迎來信查詢。
地址:將軍澳工業邨西駿盈街八號
傳真:23702192
電郵:[email protected]
簡先生居住的大廈,日前收到機電工程署信件,要求為大廈的公用電力裝置進行檢查、測試及領取證明書。
簡先生欲查詢:
1) 大廈公用電力裝置的檢查及測試應包括甚麼範疇?
2) 誰人應負責安排有關工作?
機電工程署回覆如下:
1) 根據《電力(線路)規例》規定,一般固定電力裝置(例如大廈的公用電力裝置),若其允許負載量超逾100安培,則該裝置必須最少每五年進行一次檢查、測試及領取證明書,確保電力安全。
最少五年檢查一次
固定電力裝置的檢查及測試範圍,應包括大廈所有公用電力裝置,如總電掣櫃、配電箱及有關電線、電力插座、照明設施、避雷裝置、消防裝置的電氣部份、冷氣系統的電氣部份、升降機的供電裝置、保安系統的電力裝置部份等。若個別大廈有其他類型固定電力裝置,如霓虹光管等,亦應包括在檢查及測試的範疇內。
2) 大廈公用電力裝置的擁有人,包括各單位的業主、租客、佔用人、物業管理公司及業主立案法團,他們均有責任安排檢查及測試工作。有關工程必須由註冊電業承辦商或註冊電業工程人員進行。
有關電力裝置定期檢查及測試詳情,可致電政府熱線1823查詢,如欲查閱註冊電業承辦商及工程人員登記名冊,可親臨機電工程署客戶服務部(九龍灣啟成街3號),或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亦可瀏覽機電工程署網頁www.emsd.gov.hk。
服務熱線
電話:29908288
傳真:23702192
電郵:[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