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看電視新聞,說澳洲科學家正埋頭埋腦研究一個太空鐘,能走十億年的時間才走差一秒。
在科學上,這個發明肯定管用。對常人那一秒一分之差,管它快慢,都沒啥相干。也許天天準時出外散步的康德,才會分分秒秒都死死抓住要計較。對我來說,永遠都走慢五分鐘的手錶,就等於瑞士名錶了。
姑勿論如何,時與空的確支配了人類文明。從銅壺滴漏到太空鐘,我們當真跨越了好大的時空。英國議會大樓那個大笨鐘,少說就見證了倫敦一百四十多年的歷史,也許吃了太多風霜,最近出了問題停了下來。
以前有傳聞說,英女王每逢出席甚麼慶典閱兵,都能準時不差亮相,其實是有人給大笨鐘做了手腳。它本身風雨無改,倒不欺不蒙。
說來守時的確是習慣,慣了遲到的人,就戴隻十億年才走慢一秒的神奇太空錶,還不是遲到如常。前不久,那英國駕駛者網站得到這個調查結果:常人約會遲到,總會猶豫10分零17秒才決定通知對方。
其實愛遲到固然是惡習,早到也不見得是美德。有一回請親戚到家裏吃飯,大家約定六點,他倒在下午兩點已到了。怎麼辦?只好把他晾在一邊,給他一把指甲刀和剪子,讓他剪完了腳趾甲再理理鼻毛,自個兒消磨消磨時間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