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漢爭投票權7提訴訟

深圳漢爭投票權7提訴訟

內地城市許容基層的居委會組織,由一人一票選舉產生。深圳一名外地人,因被指沒有深圳戶籍,不能在居委會選舉中投票,他不服氣,先後七次告上法院,要求審核其選民資格,最後還是被判敗訴。

沒深圳戶籍不符資格

原籍湖北武漢市的江山,早年移居深圳,一直在羅湖東曉街道辦碧嶺華庭居住。上月初,其所屬的獨樹社區宣布進行居委會改選,江山登記為選民,選委會指他並非深圳居民,若要投票,必須由原居地的村委會證明其身份,同時出示他在深圳的屋契、收入證明及無犯罪紀錄等文件。其後,江山向選委會提供有關文件,對方卻以過期為由,拒絕他的選民資格。
江山認為,選委會針對非深圳戶籍居民投票的規定,缺乏法理依據,違反國家選舉法中有關保障個人選舉權的原則,先後六次向法院提出訴訟均不獲受理。上月二十五日,法院終接受他提出的訴訟,但認為選委會有理由拒絕其選民資格,判他敗訴。

「選舉應更多人參與」

江山坦言對判決感到失望:「我是想希望通過這個案例引起社會重視,讓選舉規則能讓更多人認可並參與,而不是只作為一個可有可無的觀眾!」
《南方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