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論:程翔案特區政府不能袖手旁觀 - 盧峯

蘋論:程翔案特區政府不能袖手旁觀 - 盧峯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昨天一致通過動議,要求特區政府向中央政府反映港人高度關注資深新聞工作者程翔被扣查的事件,並希望事件能盡速以公平、公正的方式處理。我們認為,這個動議雖然對特區政府沒有約束力、雖然不能迫使特區政府採取甚麼行動,但卻反映了不同黨派、不同意見議員的心聲、卻反映了大部份市民的期望,只可惜特區政府依然以不能干預大陸的執法和司法為理由,不願正面回應如何反映港人的關注、如何協助程翔先生及他的家人,這實在令人相當失望。
我們希望特區政府及保安局局長李少光先生明白,程翔先生的案件不是一般港人在內地因觸犯刑事或民事問題而被扣留的事件;程翔先生面對的是間諜罪、竊取國家機密罪這些帶有濃重政治意味的指控。這些指控有甚麼事實根據、有甚麼證據支持固然是個疑問,中港兩地法制對這些「罪行」的尺度、標準及定義也有極大的差別,例如何謂國家機密、何謂洩露機密、何謂合法採訪、何謂新聞自由,中港兩地的看法就大不相同。可以說,程翔先生的案件已觸及一國兩制、已觸及中港關係中的一些灰色地帶、一些敏感地帶,特區政府怎麼能輕輕的把案件等同一般港人求助個案,只是按一般的慣例及程序處理呢?

此外,根據程翔太太劉敏儀女士發表的公開信,程翔先生今次出事的主要原因是他在協助內地官員、內地研究人員跟港人交流時觸及敏感資料。應該看到,中港之間的官方、非官方交流接觸愈來愈頻密,雙方在交流中互相交換資料及看法不僅是正常不過的事,更是非常普通的事,現在程翔先生居然因此而獲罪,並且被指從事「間諜」行為這樣嚴重的罪名。特區政府及保安局有甚麼理由把這樣的事、把這樣的個案當作一般求助案件,只按一貫的官僚程序處理呢?
當然,要求特區政府反映港人高度關注程翔事件、要求特區政府轉達港人希望北京政府公平公正處理程翔事件不等於要求特區政府插手內地的執法及司法制度,事實上特區政府也沒有這個能力。但是,為程翔爭取應有的法律權利、為程翔先生的案件爭取一個公平、公正及迅速的處理是特區政府最基本的責任、是特區政府對市民最起碼應做的事,不管是署理特首唐英年先生、保安局局長李少光先生都應透過本身的渠道、透過不同的方法向中央政府反映港人對程翔先生案件的高度關注、反映事件可能對一國兩制造成衝擊,以讓中央政府了解到公平公正處理程翔先生案件的重要性、以爭取中央政府盡快讓程先生的家人及法律代表能夠跟程先生接觸,了解他的最新情況。只有這樣做,才能讓市民知道特區政府不會對港人的困難袖手旁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