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旺角百老匯戲院原有三間影院,今年三月卻擅自將影院數目增建至五間,因此被票控違反《公眾娛樂場所條例》,公司代表昨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裁判官指戲院未得批准而增建一百二十七個座位,可能會未達消防處要求,認為案情嚴重,判罰款四千元。
被告為百老匯戲院有限公司,傳票指被告於今年三月三十一日在未得牌照事務處許可下,於旺角西洋菜街六至十二號的戲院內,在十樓加建兩間影院及一個放映室,共增加一百二十七個座位及三條消防通道。
現已獲發牌
根據《公眾娛樂場所條例》,被告需維持公眾娛樂場所安寧及良好秩序,確保在公眾娛樂場所的任何人在該場所發生火警或其他緊急情況時的安全。
被告公司代表承認傳票內容,並指公司沒有「前科」,公司負責人於去年十二月底已向有關方面申請加建影院,現已獲發牌,希望法庭輕判。特委裁判官黃國輝指被告擅自加建座位數目百多個,可能未能符合消防處要求,情況嚴重,判被告公司罰款四千元。
案件編號:KCS1146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