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電話直銷日漸流行,有時卻令人覺得十分滋擾,甚至耗費手電開支。政府正研究立法管制播放錄音形式的電話直銷服務,預計明年完成立法程序,屆時若在收聽者不願接聽有關直銷電話的情況下,仍繼續致電,即屬違規。
電訊管理局助理總監黃國樹接受無綫電視訪問時表示,以播放錄音帶形式進行的電話直銷服務,其實性質類似垃圾電郵或垃圾傳真,該局希望明年完成立法,規管這類推銷行為。但有直銷電話推廣公司指出,現時港人平均每日會接獲兩個直銷電話,較發達國家的八至十個少,因此仍有很大的發展潛力。
條款字小多被忽略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首席主任陳建田指出,現時沒有法例規定,資料使用者向第三者收集資料時,必須通知資料當事人,但公署已向商業機構發出指引,要求它們進行直銷時,應該第一時間直接告訴消費者,他們有權拒絕有關直銷推廣。
目前,消費者光顧銀行、電訊服務,甚至申請折扣卡和訂閱雜誌時,簽署的合約多會包括一項條款,授權有關商戶將消費者本身的個人資料交第三者作推廣用途,但由於條款多以極小的字體列出,消費者很易忽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