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年有今日,殊不浪漫,既不是有情人之間、金風玉露一相逢的紀念日,也不是甚麼良辰佳節。作為政府「臨時合約」律師,Isabel(化名)每逢一年合約告終的日子,心情總是不太好。
或者應該這樣說,只要踏入合約屆滿倒數的日程,Isabel便開始帶點忐忑不安。除非續約聘書正式發下來,否則:在私,未來十二個月前途未卜;在公,未知手頭案件進度如何?可會在ConvenientPoint移交?
自從大約十年前公務員敍用逐漸改制,包括Isabel在內、受僱於不同政府部門的一批「臨時合約」律師應運而生。雖說「臨時」,有人自嘲是「長散」。兩年一續者,安樂茶飯可以一吃廿四個月,已算比較安穩。其餘有的像Isabel,一年一度等續約,更有九個月一續,六個月一續……位子好像老是不給坐暖。
如果是約滿前一大段日子事先張揚續約或不續約,又還好些,因可以及早打算。Isabel抱怨說,聘書有時可以拖得很晚,例如在約滿前幾天才發下來,教人非常不痛快。
伊人也聞說過「欲斷難斷」個案:個別「臨約」律師本來早已接到通知不獲續聘,部門也刊登了招聘廣告,怎知應聘者稀,且都不合主管要求,生不如熟,部門到最後一天又提出續約Offer,真個賓主緣未了。
另有路邊社消息:部份政府「臨約」律師年復年的續約,目前最高紀錄由一位連續九年獲續聘者保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