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酒鬼在酒吧叫了一大杯啤酒,才呷了兩口忽然鬧肚子。他怕人家趁他不在把他的啤酒喝掉,便留下字條,寫道:「我在杯裏吐了口水!」上完廁所回來,他發覺字條上面加了幾個字:「我也在裏頭吐了口水!」
這不是我在酒吧裏聽來的笑話,倒是個不大喝酒的朋友說的。酒鬼都話多,愛說的都是粗俗的葷笑話,這樣溫文乾淨的笑話可不對他們的胃口。說真的,酒不離色,酒鬼多是色鬼。女生在酒吧泡一晚,得着的生理衞生常識,肯定比上整個學期的生物課還要多。
我不愛泡吧,嫌太鬧。銅鑼灣一家酒吧卻合我的脾胃,只因它的比利時啤酒實在棒。上海汾陽路那家德國酒吧也是個好去處,不光裝潢別出心裁,鹹豬手更不賴。附近另一家酒吧也讓我留下深刻印象,倒不是它的啤酒,而是它的酒保。那天晚上我問他:「上海的公安和警察有啥分別?」「沒啥分別,都是賊。」他答道。
美國竟有這樣一個六十歲的退休電腦顧問,打算在六十一歲生日那天,剛好泡足一千家酒吧。可這有啥意思?我覺得還是這個酒吧笑話有意思多了。有吧女問酒鬼:「像你這樣的帥哥,幹麼總沒有女孩子走來兜搭你?」「我那兒,三吋嘛。」「噢,怪不得。」「就是,直徑三吋,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