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家庭主婦使用真空煲燜鮑魚,翌日將內鍋以爐火翻熱,揭起煲蓋察看之際,熱湯突然濺出,燙傷她的右前臂和肚臍,並留下疤痕,令喜愛享受日光浴的她,不能穿比堅尼泳衣。婦人昨日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索償,審裁官在被告公司缺席下,判她可獲賠償近三千元。 記者︰黃詠鍶
被告膳魔師公司發言人表示,職員因身體不適才沒出庭,公司認為事件與產品品質並無關係,相信意外可能因申索人使用不當引致,故拒絕賠償,並會申請排期聆訊。
申索人鄭雪珊,昨向被告膳魔師(香港)有限公司索償二千八百元醫藥費及堂費。鄭於索償書指出,她於九八年在崇光百貨以一千多元購來一個四點五公升的膳魔師真空煲,每年僅使用一至兩次以燉食物,一直沒有事故發生。但於去年十二月十五日,當她首次以該真空煲燜鮑魚一整晚,並於翌晨將內鍋取出及以爐火翻熱時便發生意外。
熱湯如火山爆發濺出
鄭續指,當她翻熱鮑魚約三至四分鐘,打開煲蓋察看時,熱湯及其他材料突濺出,「煲面原本好平靜,但係突然『砰』一聲,好似火山爆發咁,啲鮑魚、雞同湯濺到成個廚房都係,好彩當時我唔係伸個頭埋去望。」
鄭的臉部幸沒被灼傷,但右前臂和肚臍附近皮膚就被熱湯燙至起水泡,現時傷口雖已痊癒,但疤痕仍清晰可見。
鄭自言十分愛美,亦愛享受日光浴,但因身上的疤痕,令她暫時不會穿着比堅尼泳衣。她指現已停止使用該真空煲,並因意外事件留下陰影,不敢再煮鮑魚。「我好鍾意食鮑魚,但係𠵱家想食都只會出街食。」
意外後她立刻將熱湯四濺的廚房情況及自己的傷勢拍下照片,並數度致電及電郵聯絡被告公司,要求賠償及解釋意外原因,希望公司向公眾說明使用真空煲是否有潛在危險。她指公司未有正面回覆,直至她向傳媒及消費者委員會求助後,公司才表示意外可能因她當時烹調多油或濃湯類食物而致。
膳魔師拒賠申請再訊
鄭相信自己已按照說明書指示使用真空煲,亦未有在該說明書內發現有提醒使用者,在烹調某類食物時需要特別注意的事項。她認為被告公司該為事件負上責任,故才選擇入稟追討醫藥費。
被告公司昨日並沒有代表出庭,審裁官在公司缺席下裁定申索人勝訴,可獲賠償。記者昨日向膳魔師(香港)有限公司查詢事件,其市場經理冼文龍表示,負責該案的職員因身體不適才無法出庭應訊,公司暫時拒絕賠償,並會向法庭申請排期再訊。
冼文龍指出,由於真空煲並無加壓,理應不會因產品品質而導致類似意外發生。他強調,公司曾向專家取得意見,認為使用真空煲或其他類型的煲,烹調多油或濃湯類食物時,湯內的蒸氣可能因被封鎖而無法釋出,導致熱湯突然濺出情況。公司認為今次事件與產品品質並無關係,相信意外可能因申索人使用時出現問題而致。
公司稱先要釐清責任
冼承認有關意外的可能性並無印刷在說明書中,但他解釋該情況應屬基本知識,公司現已提醒旗下推廣員,在出售產品時記緊提醒消費者,在烹調多油或濃湯類食物時必須不時攪拌,避免意外發生。他又指,公司曾嘗試與申索人研究事件,但對方堅持「有賠償才有偈傾」,公司方面認為應先釐清事件的責任問題,故沒有向她作出賠償。
消費者委員會副總幹事劉燕卿呼籲消費者使用真空煲時應小心,而且不應經常打開煲蓋,以免令真空煲不能發揮作用。
案件編號:SCTC02113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