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區議員舞弊候判

前區議員舞弊候判

【本報訊】前任東區區議員蔡世傳(五十五歲)及妻子黃秀寶(四十八歲),過去十二年由北角遷往大坑道,但夫婦倆在兩年前的區議會選舉中仍填報北角住址,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二人昨被裁定在選舉投票中作出舞弊行為罪名成立,押後六月二十二日,待索取背景及社會福利報告始判,蔡世傳還押監房,其妻准以現金十萬元擔保。裁判官昨指兩被告所犯罪行可被判處即時監禁,但基於兩人的十一歲兒子乏人照顧,遂批准被告妻子擔保外出。
案件編號:ESCC277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