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兩名分別任職推銷經理及推銷員男子,涉嫌趁十四歲少女與友人爭吵、趕走友人後,在卡拉OK房內乘機侵犯,撫摸少女私處,又迫她為其中一人口交;事後少女神情迷糊,警方搜查經理住所撿獲懷疑「迷姦水」。兩名被告昨解九龍城裁判法院提訊,案件押後待政府化驗師化驗迷姦水成份,兩人還押監房看管。
另一男子在場
兩名被告分別是胡志強(二十六歲)及蔡文彪(十八歲),被控一項向十六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指兩人於今年五月三十日,在旺角彌敦道創興廣場一間卡拉OK房內,對十四歲女事主作出嚴重猥褻行為。
控方指出,兩名被告認識一名姓曾男子,曾是事主友人,他約同兩被告於案發當晚到卡拉OK耍樂,並帶同事主前往,當時共有六至七人在場,部份人陸續離開,事主與曾爭吵,她表示憎他而將曾趕走,其後卡拉OK房內僅餘兩名被告、事主及另一名男子。
等候化驗報告
控方續指,首被告開始撫摸事主私處,次被告繼而強迫事主替他口交近十分鐘,另一名男子沒有阻止兩人,但沒有侵犯事主,僅在旁觀看。兩名被告稍後帶同事主離開,因曾仍在卡拉OK附近徘徊,被告着曾送事主回家,曾見事主迷迷糊糊,認為有可疑報警,警方在首被告住所搜出懷疑迷姦水。
辯方提出保釋申請,指首被告任職推銷經理,月入一萬七千元,次被告為推銷員,二人屬同事。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八月二日再提訊,等候政府化驗所報告,兩名被告還押監房。
案件編號:KCCC355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