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現仍停牌的泰興光學(389)昨發表通告稱,集團接獲8債權銀行的催繳還款書,要求立即償還約3.29億元欠款,因此泰興技術上違反涉及約7.5億元信貸的銀行安排,並觸發集團其他銀行信貸的連帶違約規定。泰興首席財務總監李國明表示,現正與債權銀行就暫緩還款商討,若未能達成協議,集團需即時償還28億元銀行貸款。
盼一周內達延期協議
泰興所指的7.5億元信貸是去年11月12日公布的一項銀團貸款。該銀團是泰興與渣打、滙豐、恒生(011)、中銀香港(2388),及華僑五家銀行,就不超過4.5億元之定期貸款,及不超過3億元之循環貸款達成協議。該貸款之終止日為貸款協議日期起計之48個月後。
由於泰興停牌超過9日,違反了銀團貸款的條件,但泰興暫時未接到銀團就此提出的索償要求。李國明昨日於電話會議上表示,集團與債權銀行洽商,以期暫緩還款部份貸款,料可在一星期內與所有債權銀行達成暫緩償還協議。
若未能達成協議對泰興有何影響,他回應稱,集團對達成協議充滿信心,現時集團亦將所有精力集中在洽商,未有準備任何後備計劃。泰興4月18停牌至今。
欲售物業套現周轉
通告披露,泰興與債權銀行在5月9日舉行會議,會上債權銀行非正式表示會繼續給予支持,現時其中一份催繳還款書獲正式撤回。
另外,泰興昨日寄予股東的函件亦披露,集團正在檢討由顧問英高財務提交的資本重組建議,當中涉及供股、發行其他證券、出售資產或引入策略投資者等方式集資。
李國明表示,現時集團手持約9000萬元,足夠應付集團在重組期間的支出,現時亦考慮將九龍灣物業出售,及縮短資金周轉期,以減輕重組期間的財務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