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近年市民對救護服務需求持續增加,當中四成三屬非緊急救護個案,保安局正研究徵收緊急救護服務費,包括考慮向非緊急個案收取費用,而消防處也委託顧問研究將救護服務分級,初步認為可在本港推行,該處並考慮不再按病人意願送病人到其指定的公立醫院,以便更善用緊急救護資源。 記者:謝明明
保安局提交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文件指出,緊急救護服務召喚次數由○二年的四十五萬多次,增至去年的五十三萬多次,增幅一成六,當中四成三屬非緊急救護個案,為應付不斷增加的需求,除增聘人手及徵收急症室收費外,當局正考慮徵收緊急救護服務費,令市民在非必要時不會使用緊急救護服務。
當局考慮的方案包括:向非緊急個案收費、只向非香港居民收費,以及向所有個案收費等。該局強調,不會有人因經濟困難而無法獲得服務。
料報告九月完成
副消防處長郭晶強昨接受訪問時稱,該處今年三月委託顧問研究將救護服務分級,研究可否按緊急救護個案的緊急程度作為召喚分級制,以助該處分辨救護服務先後次序,顧問報告初步認為可在本港推行,預計報告今年九月完成。他不諱言該處傾向推行這計劃,認為可更有效善用救護服務資源,當局會作內部研究,然後諮詢市民意見。
為更善用緊急救護服務資源,該處現正檢討救護輪班制度,考慮以短班制取代現行的「中更」,即保留現有早更及夜更,中更則改為短班,當值時間分別為早上七時至下午三時,以及下午三時至晚上十一時,郭晶強指此舉可直接針對緊急救護召喚繁忙時間需求。
涂謹申質疑成效
郭晶強又指,根據法例救護人員只需將病人送往最就近醫院急救,但部份病人會要求送往其他地區醫院,例如由新界北送往港島區,令救護服務需求大增,每月平均會有七百宗該類要求,該處考慮取消按病人要求送往指定公立醫院服務,但若市民要往私家醫院,只要簽署免責條款,救護人員會按其要求送往有關醫院。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涂謹申不支持緊急救護服務收費,並質疑有關成效,他說:「政府點樣去分辨個召喚係唔係緊急?如果有心呃你,可以誇大病情,最終政府都係會決定向所有(個案)收費,咁對緊急需要去救嘅人嚟講唔公平。」